资料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海棠路(玉兰路口~武广大道)拓宽改造工程、梧桐西路(香樟路~海棠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梧桐西路(香樟路~海棠路段)道路工程位于湘潭县天易示范区,西起香樟路,东至海棠路,道路全长817.436m,规划路幅宽度为4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总投资4307.9万元,建设工期为8个月,从2017年5月~2017年12月。

海棠路(玉兰路口~武广大道)拓宽改造工程位于湘潭县天易示范区,全长2323.362m,路幅宽度为50m(近期实施宽度36米—40米)。道路北起玉兰路口,南至武广大道向南175米,规划设计车速50km/h,双向6车道。其为天易示范区城市主干道,海棠路为南北走向,依次与玉兰路、玉龙路、黄莺路、天易五号路、武广大道相交,其中黄莺路、天易五号路为“十”字交叉口,玉兰路、玉龙路为“T”字型交叉口,道路下穿武广大道。建设项目总投资8441.53万元,建设工期为8个月,从2017年6月~2018年5月。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对策

1.生态环境

a)本项目永久占地数量基本合理,本道路的建设不会影响项目直接影响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结构。拟建项目临时用地主要占用了林地、草地、荒地,但对拟建道路沿线植被影响较小,施工后可以通过合理的恢复措施将其影响进一步减少。

b)施工将破坏沿线植被,影响周边绿化,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总体而言,拟建项目对评价区域内生物量和生产力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损失量不大,是区域生态环境可以承受的。

c)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没有国家和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分布,受道路建设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应城市绿地和居民点栖息的种类,道路建设对区域现有动物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导致动物多样性降低。

2.社会环境

拟建项目是提升道路网等级水平,完善区域路网结构的需要;是交通量增长的需要;是开发区域资源,加快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水环境

a)拟建道路施工对沿线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只要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管理、保护措施,如施工生活垃圾妥善处理,施工建筑材料妥善保存堆放,将施工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可避免或减轻对沿线水体的影响。

b)拟建道路为改建道路,施工营地拟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小,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c)本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也相对较小,经达标处理后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将较小。

d)根据同类工程预测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路面(桥面)径流污染物对沿线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

a)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范围最大可能达到距施工场地270m范围。建议施工期间合理安排各种施工机械操作的时间,同时应文明施工,并与当地政府沟通,以取得村民的理解。

b)根据预测,项目周边道路敏感点均可达到4a类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拟采取低噪声路面、绿化带等措施,可有效的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5.环境空气

a)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扬尘。由于本工程施工期较长,因此它们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不大,而且主要是短期影响。在采取经常洒水、合理确定拌和场站的位置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后,这种短期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b)拟建项目营运期中心线两侧外200m范围内的N02浓度均不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道路营运期间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标。建议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沿线的群众和单位团体,都能正确理解本项目对沿线环境产生的影响,能深刻认识到本项目建成后对沿线区域经济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至于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环境评价单位和设计部门已考虑到了各种环境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只要在建设与投入使用中予以落实,一定会妥善解决好沿线本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得到缓解和控制,其不利影响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建设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方面无其它法律障碍存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初稿,并提出意见,敬请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

七、联系方式

工程建设单位: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电话:13973294233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电话:18974901949

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xttydz.gov.cn/html/Article_36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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