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面向全区聘请2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

为进一步加强湘潭经开区政风行风建设,促使园区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拓宽政风行风和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根据《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将从新闻单位、市场主体(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协会、义工组织、社工站)、民主党派、从事法律职业人员、乡镇街道中公开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20名。

我们需要这样的您

只要您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常年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工作或经商的社会各界人士,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政风行风和营商环境的监督工作;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为人正直、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能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法纪观念强。您就可以参与到经开区政风行风监督工作中来。

政风行风监督员需要做什么

主要是监督和反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企业群众利益等有关规定情况;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政府诚信、依法行政及窗口服务等情况;完成区纪工委、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开展的检查、暗访等工作任务,能积极参与全区营商环境监督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并监督举报;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措施,宣传区纪工委、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

即日起,申请人(一般为湘潭经开区常住人口)自愿报名并填写《政风行风监督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签署意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刑事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证明。报名截至5月31日。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将联同区纪工委对公开选聘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正式聘任后,还将颁发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任书。有意报名者可拨打咨询电话:52379354,可向工作人员领取报名表电子档,填报完成后,可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给工作人员或将纸质档报名表递交至管委会大楼403室。

感谢您对湘潭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支持,让我们为打造“九华服务”的营商品牌持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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