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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潭市纪委监委对近两年来查处的4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湘潭市农业(蔬菜)科学研究所原党委副书记、所长刘伟英违规插手干预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案。2016年至2019年,刘伟英利用担任湘潭市农科所党委副书记、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贺某华、成某的请托,通过违规泄漏招标信息、设置特定投标条件等方式帮助贺某华、成某中标项目,并收受贺某华、成某财物。刘伟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刘伟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2.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县级干部周溪建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案。2009年至2013年,周溪建利用担任湘乡市房产局局长及湘乡市东山新城开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周某银、王某星等人的请托,通过向湘乡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经理陈某荣打招呼,不经招投标的方式帮助周某银、王某星承接工程项目,并收受周某银、王某星财物。周溪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周溪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3.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赞群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案。2014年至2017年,张赞群利用先后担任雨湖区响塘乡乡长,响塘镇党委书记(2014年12月撤乡建镇),鹤岭镇党委书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黄某树的请托,明确要求招标代理公司让黄某树中标,同时安排黄某树劝退项目竞争对手,帮助黄某树承接工程项目,在工程款支付上给予关照,并收受黄某树财物。张赞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张赞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湘潭县石鼓镇原副镇长刘曦串通招投标案。2016年7月,在石鼓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过程中,刘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他人串通投标,共同造成国家财政资金直接损失1229496.97元。刘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刘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9月,刘曦因犯串通投标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上述4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当前,湘潭市正在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推进。相关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扎实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把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个环节,加大对各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对招投标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及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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